2022-05-09 10:26:13 来源:三峡都市报
法官通过“云上法庭”开庭、调解当事人矛盾。
万州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闹离婚,而二人却为房屋归属导致的居住问题展开了“拉锯战”。近日,法官通过设立永久居住权,为二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婚姻关系得以和平解除。据悉,这是继《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万州首起在离婚纠纷中设立居住权的案例。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李炏 向存丹 文/图
据了解,家住万州的杜某某和李某某是一对在厦门打工的夫妻,李某某认为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务工,为不耽误二人上班时间,法官选择在中午休息时间通过“云上法庭”开庭、调解两人的案件。
通过沟通交流,法官了解到纠纷症结在于夫妻双方都不想离婚后房子归属对方,准备将房子赠与儿子,但又担心老后无地方居住。为此,法官巧用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提出在赠与的房子上为夫妻二人设立永久居住权,帮助双方解决矛盾。据了解,当事人双方均在外租房务工,并未居住在该房屋中,法官为双方设立居住权,目的是保障双方年老后的居住权,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杜某某与李某某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后,法官立即联系了二人的孩子小杜,耐心对其释法明理,小杜表示理解父母的离婚决定,并表示在接受赠与后愿意设立永久居住权。最终,二人矛盾纠纷得以解决,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法官称,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原标题:夫妻闹离婚为房屋归属起争执 法院设立居住权结束“拉锯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