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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万州区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周某某多年疏于照顾子女生活、学习的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现场督促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2-04-20 9:40:17 来源:三峡都市报

近日,万州区法院在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针对被告周某某多年疏于照顾子女生活、学习的情况,依法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现场督促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介绍,王某某与周某某婚后育有一子。后周某某与王某某产生矛盾,便出走娘家,多年疏于照顾家庭、孩子。随后,王某某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将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根据掌握了解的事实,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向周某某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督促周某某在《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上签字,这是万州法院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后,首次让当事人对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作出承诺。法官教育周某某,无论婚姻处于何种状态,母亲始终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负有教育、引导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责任。周某某当场悔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失责,即使夫妻感情不合,也不能牵连子女,忽视子女的成长教育。今后将会认真履行一个母亲的责任,并与王某某一同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承办法官称,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标志着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时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为配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万州区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作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同时,法官寄语广大父母:幸福的人一生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用一生去治愈童年。家长怠于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造成的伤害,可能需要孩子终生“疗伤”。家庭是子女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家庭建设,扛起教育和陪伴的责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共同呵护子女健康成长。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李炏 向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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