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 8:36:43 来源:三峡传媒网
三峡传媒网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早已是常识。尤其是营运车辆驾驶员,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承载着乘客的生命安全,更应该遵守职业操守,不能有一丝懈怠。近日,万州一名出租车司机在酒后驾车被查处。
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在李河镇开展夜查行动。
21时许,一辆蓝色出租车从李河方向往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停车摇下车窗后说:“开出租车还要吹吗?”民警立即警觉,并闻到一股酒味,似有饮酒的嫌疑,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42毫克/100毫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丁某某和另一驾驶员驾驶渝F81***出租车,平时都是晚上12点接车,到第二天中午12点交车。中午交车后,丁某某在家吃午饭时想到下午休息不用开车,就喝了二瓶啤酒。下午5时左右,对班驾驶员因有事叫丁某某接车。当时丁某某心想自己是中午喝的酒,已经休息几个小时,开车没有问题,就大胆上路了。
晚上,丁某某在万州接一位到三正的乘客,就在丁某某将乘客送到三正后返回万州途中,万万没想到会在李河镇被交巡警查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租车驾驶员丁某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