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4 10:02:46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马学文 向存丹)“多年邻居变成亲,何况你们两家从父辈开始就是近邻,更应该和睦相处。今天出了调解室,这个事儿就算翻篇了,以后要互帮互谅互让,可不能再闹矛盾了。”近日,市二中法院民二庭一起邻居借款纠纷案调解结束,承办法官陈克梅便站起来,对着桌子对面两个当事人语重心长地说道。两个大老爷们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原来,伍某与邓某系邻居关系,2010年至2011年,邓某分三次向伍某借款三万元。邓某去世后,邓某之子邓某勇在替其父偿还部分款项后,就剩余欠款向伍某出具了借条。后因邓某勇未按照借条内容履行还款义务,伍某将邓某勇起诉至法院。
二审一开庭,作为伍某代理人的伍某勇情绪比较激动:“我们两家一直是同村近邻,考虑到平时关系还不错,我爸当时爽快地借了他家三万块钱,哪想都借了七八年了,一直不还清。后来找他们,他们干脆不愿意还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邻居。”坐在对面的邓某勇显然有些委屈:“钱又不是我借的,考虑到邻里情谊,我才帮我爸还了一部分。我现在经济也很困难,不得再还了。”双方各执一词,言语激烈,法官只好先宣布休庭。
休庭后,凭着丰富的办案经验,陈克梅法官对案件的走向作出了判断。“这个案子,首先要解的不是法结,而是当事人的心结。”考虑到双方在庭上一见面就吵,之后的几天里,陈克梅直接在线上、电话里,以背靠背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做起了调解工作。
通过法官多番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的心结一步步被打开。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在陈克梅的见证下,邓某勇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交到了伍某勇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