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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忠县法院刑庭法官任娟的耐心调解下,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并自愿撤回起诉。

2021-8-25 10:12:19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廖军 向存丹)“我愿意谅解被告人,希望大家以后能够和睦相处。”近日,在忠县法院刑庭法官任娟的耐心调解下,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并自愿撤回起诉。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据介绍,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吴某等与被告人任某、马某坚本是忠县涂井乡某村的邻居,因土地界限划分问题,两家矛盾十分尖锐。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2019年10月,吴某的女儿马某背着年幼的儿子曾某在地里采摘花椒,因任某认为花椒树属任某家所有,双方遂发生争执。闻讯赶来的吴某与任某、马某坚发生撕扯,双方进而大打出手,造成吴某、马某、曾某受伤。经鉴定,前述三人分别构成轻伤一级、轻微伤、轻伤二级。同时,吴某构成十级伤残。公安机关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不予追究任某、马某坚刑事责任。

随后,双方经派出所、村委多次组织调解,一直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2021年5月,吴某、曾某向忠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任某、马某坚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依法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据,详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建议,考虑到本案是邻里纠纷所引起,有别于其他恶性故意伤害案件,且双方当事人文化水平较低、举证能力较弱,如果能够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既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又能更好的维系良好邻里关系。

“大家都是居住了几十年的邻居,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等方法,从法理情角度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明理。

经过承办法官数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任某、马某坚当场向吴某、曾某赔偿各项损失6.8万元,吴某、曾某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为深化纠纷化解成效,双方达成和解的第二天,承办法官一行上门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并组织双方查看争议土地的四至界限,引导双方彼此理解、互谅互让。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一致表示不再因土地界限划分发生争执,共同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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