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18 10:21:54 重庆万州法院
三峡库区山川纵横,陆上石料、河道砂石等矿产资源尤为丰富。近年来,万州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严密矿产资源保护体系,妥善保护三峡库区矿产资源。2019年以来,审理非法采矿案件40件77人。
01
“刑罚+修复”构筑惩处体系
通过依法决定逮捕、判处实体刑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破坏矿产资源犯罪的惩处力度。对主观恶性大、危害后果严重、有犯罪前科或曾多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被告人,原则上采取监禁刑。2019年以来,实体刑适用率达54.5%。坚持“污染者付费、破坏者恢复”原则,将刑事制裁与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在对非法采矿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厉追究不法分子赔偿责任,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2019年以来,非法采矿被告人交纳生态修复费42.1万元。
02
“司法+行政”凝聚保护合力
认真贯彻落实与区环保局、规资局、林业局、水务局等7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情况。2019年以来,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加强实务调研,梳理近3年来办理的非法采矿犯罪案件,深入分析不法分子“游击”开采、“蚂蚁搬家”等作案方式,为长航公安、环保局、规资局、水务局等部门联合执法提供指引。完善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在“三区六县”设立环境资源案件多元化解平台,由该院环资庭法官、当地环保行政机关干部担任平台工作人员,提前介入矿产等环资纠纷,促进矿产资源民事纠纷就地化解。
03
“普法+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推进司法宣传与巡回审判有机结合,适时选取群众关注度高、非法采矿多发易发地开展巡回审判,用生动的审判实践对群众进行“滴灌式”矿产资源保护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2019年以来,巡回审判非法采矿案件13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优势,发布非法采矿典型案例,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众认可度。采取送法进村社、进矿场、进园区等形式,宣讲非法采矿及其危害等,提高人民群众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