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7 08:33:17 来源:万州时报
记者 黄玉保 通讯员 钟小莉
日前,万州出台《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通过贷款贴息、一次性奖励、“一事一议”等,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 转型奖励
对2024年4月1日前在我区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2025年12月31日前成功转型为企业(含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转型登记之日起连续1年按期申报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贴息补助。企业转型三年内新增单笔20万元以上的贷款用于自主经营,按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给予不高于50%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贴息金额累计总额不超过2万元。
2 基础奖励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和规模以上统计的新建投产企业,从达到升规上限条件起3个月(含)内、5个月(含)内、5个月后升规入库,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12元奖励;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新建投产个体户,6月前上限入库的给予2万元奖励,6月后上限入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和规模以上统计的“四下”升“四上”企业(个体户),给予企业12万元奖励、个体户1万元奖励。以上奖励分三年兑现,入统当年兑现50%,第二年、第三年仍然在库且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分别兑现30%、20%。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个体工商户,再转为限上企业的,同等享受企业升规上限奖励政策。
3 鼓励农产品销售“化零为整”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产业协会、产业联合体成功组建农产品强村公司并升规上限纳统的,在基础奖励上,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 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
对制造业企业剥离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营销贸易、商务咨询、人力资源、创意设计、文化会展、文化旅游等内设机构,成立独立法人资质的服务业企业并升规上限纳统的,在基础奖励上,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 鼓励分支机构转为“独立法人”
对在外地注册、本地经营的企业分支机构改设为独立法人公司并于当年新增为规上限上企业的,在基础奖励上,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6 鼓励商贸单位“集中收银”
支持各大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等经营主体实行统一结算模式,新建统一的结算平台并正常投入使用,商户营收均纳入统计的,在基础奖励上,再按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户。
7 限上批发业等企业销售奖励
限上批发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限上零售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7000万元以上,限上住宿业企业和限上餐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规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规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规(限)上行业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8 限上住宿餐饮业等企业销售奖励
限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5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5%(含)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1亿元、10亿元以上,限上零售企业年销售额达到700万元、3000万元、7000万元以上,规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规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6万元、10万元,增速达到5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12万元,增速达到100%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12万元、15万元。限上批发、零售个体工商户当年销售额增速达到20%以上的,限上住宿、餐饮业个体工商户当年营业额达到25%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9 “四上单位”(含个体户)建账补助
对会计制度健全,依法依规纳税报统的“四上单位”(含个体户),给予“四上”企业每年2000元、限上个体户每年1000元的建账补助,补助两年,补助资金按年发放。
10 重大服务业项目“一事一议”政策
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能延伸拓展产业链条的重大服务业项目或企业,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用地、用林、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要素需求以及项目资金补助、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支持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支持政策。原则上招商项目给予的补助金额不超过其3年对地方经济贡献总额,重大项目平衡年限不超过5年。享受此政策的企业或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本措施其它条款。
据了解,该政策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联等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