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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万州区市场监管局特地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嘱理性购买药品,同时做到科学用药,规避消费误区。

2022-12-12 10:02:25 来源:三峡都市报

执法人员对药店进行检查。

本报讯 (记者 李静 文/图)随着防疫措施的不断优化,市民到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近日,不少市民前往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甚至对照网传药物清单进行囤药。针对这一现象,昨日,万州区市场监管局特地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情况或医嘱理性购买药品,同时做到科学用药,规避消费误区。

据市场监管部门介绍,目前,万州正常营业的药店有820家,“四类”药品及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备货充足。除了个别药品(如连花清瘟胶囊)出现短暂缺货现象以外,其它同类药品供应完全可以满足群众需求。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会加强监管和调控,告诫涨价提醒,确保药价稳定,防止“买药贵”。

“市民可根据个人实际购买少量短期、日常急需备用感冒类药物,但不建议长期大量的非理性的囤药行为。”万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线下购药时,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购买。线上购药则要选择具备网络销售药品资质的正规平台,并查看商家详情,避免个人交易。对于日常急需备用的药物,可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购买,避免非理性“囤药”。

同时,消费者在选购药品时应当认准具有“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不要将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等当作药品。要认真查看药品包装标签有关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标签、生产日期、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是否齐全,必要时可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nmpa.gov.cn,在首页“药品-药品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比对,部分已实施追溯码管理的药品可以通过支付宝扫一扫比对药品生产信息。

此外,请按医嘱或说明书标示的用法用量服用药品,特别注意说明书上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内容,正常用法用量使用合格药品后出现过敏等药品不良反应要及时停药,如仍有不适请及时就医。同时要加强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的良好习惯,尽可能保证充足睡眠、适当的运动和营养均衡饮食,增强自身免疫力。

值得注意的是,购买药品后要看清有效期,并按说明书标明的贮藏条件保存药品,避免服用变质、过期药品。同时,请保管好购药小票或网络购药凭证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如遇相关问题或纠纷,可拨打12345或属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咨询或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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