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10:11:33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郑强 向存丹)近日,巫溪法院文峰法庭庭长张峰接到文峰镇派出所民警打来的一通电话后,立即赶往派出所,利用“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顺利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纠纷。
原来,日前,巫溪县文峰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谭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因操作不当与谢某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谢某某车辆部分损坏。文峰镇派出所民警现场勘查后认定,当事人谭某某须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经过详细沟通,张峰庭长与派出所民警了解到,当事人谢某某所驾驶的某品牌轿车价值较高,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共需维修费近4万余元,而谭某某年近60,无稳定经济来源,家中还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大学,经济负担大,家庭生活较为困难,无力面对高额的车辆维修费。
考虑到引发这起赔偿纠纷的实际情况之后,张峰庭长与派出所民警先是主动对接就近的车辆维修厂,又从法理和情理出发,一道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既引导谭某某在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又向谢某某说清谭某某家的经济现状,劝说互相体谅。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耐心调解,谢某某最终同意谭某某仅负担1.6万元的车辆维修费,该案就地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