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3 10:08:02 来源:三峡都市报
申请执行人办理执行案款领取手续。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杨 伟 敖川 文/图)“非常感谢!原本以为这次又落空了,幸亏有你们,我的劳务费全部执行兑现了。”近日,申请执行人周某到忠县法院办理执行案款领取手续,心中的喜悦溢满脸上。
原来,2014年周某受王某雇请,在王某承包的建筑工地干活,但工程完工后,周某未收到4800元劳务费。多次索要未果后,2015年周某将王某告上法庭,忠县法院判决王某应向周某支付劳务报酬48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5年11月,周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王某也下落不明,忠县法院遂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虽然终本,但执行干警的工作却始终没有停止。忠县法院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某的财产情况,因始终未查找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6月,周某向执行干警反映,王某可能在忠县某工地务工。根据周某提供的线索,忠县法院依法恢复执行程序。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仅有780元银行存款,其他财产仍是“一无所有”。“虽然执行金额不大,但是一案一款都关乎老百姓的民生权益。”执行干警聂银春说,“现在的唯一办法就只有再次‘找人’了”。
经过调查,王某曾使用的电话号码已注销,其户籍地群众反映王某已进城务工多年未回,王某似乎像消失了一般。就在案件执行似乎又看不到希望时,执行干警在一次与周某的沟通中得知,王某从事的是为新建商品房“磨板”的工作。抓住这一关键信息,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建委、质检站等部门,了解辖区新建商品房楼盘信息,一一走访查找被执行人。8月17日,执行干警终于在乌杨街道某安置房修建工地找到了正在务工的王某。
执行干警向王某详细释明了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王某表示,将申请其所在公司把次月工资转至法院账户,以兑现劳务费用,并自愿将已被冻结的780元银行存款作为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近日,王某的工资顺利转入法院账户,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周某来院办理领款手续。至此,一起历经六年的劳务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
执行干警表示,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忠县法院建立健全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奋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