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27 10:09:53 来源:三峡都市报
重庆市万州区正辉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15634960703;法定代表人:李红宁):
你单位代收客户购房定金拒不改正一案,我委依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已于2021年7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本机关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以及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州住建管罚字[2021]第29号)。现本机关依法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自收到本送达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万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6个月内直接向万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万州区天城大道839号502室 联系电话:023-58318390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