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31 5:49:46 重庆万州法院
案例引入
 小王的爷爷去世后,全家人集中在一起就爷爷死后遗产如何处置 的问题进行讨论。因爷爷生前未留有遗嘱,故只能采取法定继承方式 予以分配。当大人们就谁是法定继承人和谁应当优先继承遗产的问题 争得不可开交时,一直被忽略的小王站起身说道:“爷爷生前最疼我 了,难道我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请问,小王可以继承爷爷的遗 产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 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 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 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 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 额。
解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是有明确范围限定 的,主要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却 并未涉及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因此,孙子女和外孙子女不能直接作为 法定继承人。 但是据此就认为孙子女、外孙子女完全没有权利继承祖父母、外 祖父母的遗产,这个说法无疑是错误的。以爷爷和孙子的关系为例, 虽然孙子不是爷爷的直接法定继承人,但孙子也有机会继承爷爷的遗 产。例如,在本案例中,如果小王的爸爸先于小王爷爷死亡时,小王 就可以代替爸爸继承其爷爷的遗产,我们将这种继承方式叫做代位继 承。此外,若爷爷生前订立了遗嘱,指明自己身后遗产由并不是法定 继承人的小王继承的话,那么小王也是有权继承遗产,这就是遗赠继 承。总而言之,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能直接以法定继承人身份来继承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遗产,但是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和遗赠继承的方式 来主张遗产份额。 本案例中,小王并非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是不能直接继承爷爷遗 产的,除非出现代位继承或遗赠继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