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30 8:52:36 重庆万州法院
7月27日,万州区法院5名干警经过4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到巫溪县双阳乡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开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两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 现场100余名村民旁听此次庭审、接受法治教育。
向被告人讲解庭审流程
现场宣判
被告人在笔录上签字
提供法律咨询
以案释法
村民旁听庭审
接受法治教育
察看当地水生态环境
据悉,这两起案件均发生在巫溪县山林内,两名被告人违反国家关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法规,采用禁用工具钢丝猎套猎捕野生动物,被告人刘某某捕获到1只中华斑羚(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被告人杨某某捕获到 1只 中华斑羚、1只毛冠鹿( 系 “三有”动物 )。二被告人均犯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中, 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