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8 8:22:37 重庆万州法院
近日,万州区法院执行干警上门调解,成功执结一起赡养费纠纷,并修复母子三人亲情。
修复亲情
赡养老人引发纠纷
原告吴某某与被告程某甲、程某乙系母子关系。2015年,吴某某患有脑梗塞、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导致身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急需支付高额医药费、护理费等费用。吴某某多次联系两个儿子,希望支付医药费等费用,但被拒绝。无奈之下,吴某某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程某甲、程某乙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800元。 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找准症结解开心结
收到执行案卷后,执行干警对案件进行分析,通过电话向程某甲、程某乙进行了解,发现二人拒不支付赡养费的原因是他们认为母亲当年未尽到抚养义务,伤害了彼此的亲情。
“母亲把你们两兄弟抚养长大,受了很多的苦和累,这是天大的恩情,你们兄弟二人不要因为过去的事就埋怨自己的母亲,影响彼此之间的感情;一家人要和和气气,互相理解包容,俗话说的好‘家和万事兴’。” 找到问题症结后,执行法官对程某甲与程某乙耐心劝道。
最终,程某甲和程某乙放下了心理包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兑现赡养费1万元,并分别以每月800元标准支付后期母亲的赡养费。
主动上门修复亲情
耐心劝导
执行干警本可以通知吴某某领取赡养费后,该案就可以结案,但考虑到母子三人之间积怨较深,加上赡养费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执行干警遂决定上门修复亲情。
“从法律上说,赡养老人是你们两兄弟的法定义务,你们与母亲之间无论有什么矛盾,都不能成为你们不赡养母亲的理由;从道德上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物尚且知感恩父母,你们更不可无情……”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在执行干警3个小时的耐心劝导下,母子三人感情得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