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14 14:41:38 重庆万州法院
近日,万州区法院大周法庭收到吴某送来的锦旗“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用以感谢法官帮他要回2万元利息。
一次借贷 两次诉讼
被告陈某于2016年3月、6月分别向原告吴某借款10万元、4万元,双方约定按月支付利息。还款期届满后,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2018年,吴某将陈某诉至法院,陈某偿还借款后,吴某撤诉。2021年1月,吴某再次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利息。
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两次,原告称被告在2018年只偿还了本金,还需支付利息7万余元,被告坚称已于2018年偿还完本金并支付完利息,调解一度陷于僵局。此后,被告便前往深圳打工。
为有效化解矛盾,法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对被告进行电话劝导。被告表示自己在外地务工,无法参与诉讼。法官便告知被告,如果不参加诉讼,有可能缺席审理,对其极为不利。被告表示可以委托自己的亲戚参加诉讼,但不知委托手续如何办理。法官便通过微信将公民代理材料发送给被告。被告填写完毕后邮寄到法庭。
开庭当日,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法官告知原告,被告欠款较多,如果坚持要全额利息,可能最终无法兑现。法官告知被告代理人,就目前提交证据看,还不能证明已偿还利息。被告代理人表示只能支付2万元利息。法官便劝导原告“多得不如少得、少得不如现得”。在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兑现2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