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23 14:32:00 万州网络问政
咨询:
因国家统一征地后,本村一个小组整组户籍迁入乡镇另外一个社区后,该组村民起码三年以上并没有在本村居住过,请问这个组的村民还能回本村参加换届选举吗?他们是否可以通过整组申请回原村参加换届选举?回原村参加申请是否合法?(新田镇)
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天德村部分村民于2017年征地农转非货币安置后,由于群众末按时迁出户籍,故按相关部门规定将该部分群众户籍全部迁入五新路1000号,系空挂户,村民实际分散居住。针对你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第一,天德村级仍有集体资产未分配完毕,且原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建制仍然存在,作为天德村的原村民,该部分村民有权参与集体资产分配,也可以参与村级的公共事务。第二,自征地拆迁以来,该部分村民一直享受天德村委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计生奖扶、社保、低保、以及开具各类证明等,原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也一直代表该部分群众在参加村级各类会议,该部分村民从事实上仍然处于天德村的管理服务范围。第三,针对本次换届选举,该部分群众强烈要求在原村居参加选举,向天德村选委会提出了书面申请,并经天德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本着尊重选民意见的原则,该部分群众可纳入天德村进行选民登记。综上所述,经请示市、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该部分村民可在原村居参加选民登记。 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来电咨询02358581002,祝您身体健康,新田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