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 9:26:41 三峡都市报
2021年1月1日起,备受关注并引发热议的“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施行,这意味着现在想要办理离婚,需经历30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让离婚变得“没那么简单”,万州市民对此有什么看法?如今的离婚流程又发生了怎样变化?有没有达到减少离婚率的目的?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现场
申请离婚市民愿意积极配合新规
“现在开始正式施行‘离婚冷静期’制度,要办理离婚先提交申请,30天后你们再来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这个时间段要是一方不想离婚了,可以来申请撤销……”近日,在万州区婚姻登记处离婚登记室内,工作人员正在给前来离婚的市民解说“离婚冷静期”内容,让他们填写了《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发放了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上面除需填写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申请协议离婚和发放离婚证的时间外,还清楚注明了有关“离婚冷静期”的相关信息。
“现在我们的离婚办理流程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该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离婚冷静期”正式施行后,工作人员会给每对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详细讲解新规内容,大家都表示非常理解且十分配合。
记者观察到,除了工作人员的口头提醒,在办证大厅的墙上、入口处的宣传展板上都清楚公示着“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宣传架上也摆放着相关政策宣传资料,方便市民了解查看。
变化
办理离婚双方需两次前往登记处
那么,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具体来说,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同样,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30天也是自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举例道:如若在1月12日申请离婚,30天内只要是一方反悔了就可直接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双方应在2月11日至3月12日期间再次来到登记处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将撤回离婚申请。
除了施行“离婚冷静期”新规,在今年,新的婚姻登记证也开始全面启用。记者看到,新版结婚证和离婚证除内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外,其余均与此前版本无异。
数据
截至1月12日,万州有116对夫妻开始“冷静”
据统计,2020年,万州共有5552对夫妻选择“分道扬镳”,较2019年减少了180对。
那么,“离婚冷静期”施行后,离婚登记处情况如何呢?记者了解到,数据显示,在今年元旦假期后至1月12日期间,万州申请离婚登记人数为116对,较去年同期办理离婚登记人数增加了10对。
“‘离婚冷静期’才刚刚实施,这样的结果也在情理之中。”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与去年12月有所不同,今年来申请离婚登记的市民有很大一部分对新规内容并不知晓。至于能否达到降低离婚率的目的,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考证。
声音
大多市民表示支持和赞同
“离婚冷静期”的消息传开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万州市民怎么看?记者随机对10位市民进行了采访。
采访中,有7位市民对此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一段婚姻的结束可不是两个人简单地一拍两散,不仅牵涉众多,还会给双方家庭尤其是孩子带来影响。因此,一定要慎之又慎,将方方面面考虑得更清楚、更透彻,因此“离婚冷静期”也就非常有必要。
离婚一年的90后谭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当初就属于典型的“冲动离婚”。她和前夫都有稳定工作,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好的时候就跟一个人似的。但两人都是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从不会迁就对方,一旦发生争执就闹得不可开交,还常常拿离婚来相互威胁。终于有一天,两人在经过一番激烈争吵后一怒之下直接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其实在登记处的时候我就后悔了,但拉不下面子,现在想想,要是当初能有一段时间来冷静,我们也许就不会离婚了。”
也有市民对这项新规并不认同。他们表示,既然两个人已经走到离婚的地步,就已经说明日子确实无法再继续了,快刀斩乱麻是最好的选择。
提醒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协议离婚
“‘离婚冷静期’只是给很多冲动、草率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思考的时间,从而正确审视并谨慎对待自己的婚姻。”从事多年婚姻调解工作的婚姻家庭社工冉红艳告诉记者,在她们调解的案例中,冲动型、轻率型离婚不在少数,离婚原因更是五花八门。有因为找不到吹风机一怒之下来离婚的,有嫌弃另一半说话唠叨进而发生争吵来离婚的,也有因为对方打游戏、不做家务等原因来离婚的……这些夫妻其实都没有真正想清楚,很多都只是一时赌气。
“一时冲动后,有的会在汲取教训后重归于好,但有的家庭就真的散了,也有的在离婚复婚中反复折腾,从而让伤害更深。”冉红艳感叹,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虽然会建议一些对离婚协议没有达成一致、离婚意愿不强烈等的夫妻来调解,但也有一些市民因拉不下来面子而调解失败的。“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出现,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
也有不少市民担心,对于那些因家暴等原因而离婚的,这30天的时间会不会给她们带来更多伤害?对此,记者采访了重庆金牧锦扬(万州)律师事务所的向立律师。他介绍,“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夫妻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情形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诉讼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记者 谭林丽 通讯员 毛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