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7 15:33:00 万州网络问政
咨询:
已经与单位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次合同到期。问题:1.按劳动法规定,现在单位是否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2.单位不愿续签合同,赔偿金怎样算?3.员工不愿续签无固定期,能不能签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政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劳动合同签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您和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也可以向企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万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5825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