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2 16:56:15 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周志华 通讯员 李鹏)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其制造、运输、储存等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纳入严格监管,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制造、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否则将因违反治安管理而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仍有些人视法律法规规定于不顾,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连日来,万州警方连续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580余件。警方表示,他们将持续严查严打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市民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举报。
6月15日,34岁的山西人周某驾驶大货车从湖南运送烟花爆竹赶往万州。6月16日21时许,在高速公路五桥段被高速执法人员查获,案件随即移送至五桥派出所处理。
经查,周某并无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其所驾驶的大货车上载有各类烟花爆竹484件,已构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最终,周某被万州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对其所运输的全部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6月20日,武陵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付某经营的百货店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经进一步调查了解,付某在无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计104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警方对付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同时对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警方表示,他们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坚决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警方提醒市民,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物品,制造、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取得相应许可。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到正规合法的销售点进行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在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另外,市民若发现有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积极向警方和相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