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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04-18 15:27:49 万州沙河中学

关于开展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高完中学校:

根据市教委、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的工作部署,现就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范围

凡参加2019年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单独招生、保送生)并被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入学前户籍在万州区的普通高校新生(高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工作要求

         1. 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各高完中学校要充分组织人力,利用各种校园宣传载体,通过专题讲座、张贴海报、印发宣传材料以及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使所有家庭经济困难高考考生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政策、申办流程、贷款发放和还款方式,力争家庭经济困难高考新生都要参加生源地贷款预申请。

2. 各高完中学校应将预申请的学生信息收集并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填报电子汇总表和纸质汇总表。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预申请核查和预申请名单导入工作。

三、工作时限

请各高完中学校5月31日完成预申请信息收集、汇总工作。(电子汇总表见附件1)6月5日前填写好《预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晓策,电话:02358245136

电子邮箱:1185008@qq.com


重庆市万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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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须知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为借款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1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预科生、大学本科、专科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2申贷程序

1、初次申请流程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子回执(当年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其《申请表》不需经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

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①  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大学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2、贷流程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sls.cdb.com.cn/)并登录个人账户→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并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学生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一式一份):

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②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③学生证原件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

注:回执录入截止日期为10月10日。签订贷款合同的学生应尽快将受理证明交至就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网上电子回执的录入手续,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系统内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

3、贷款发放

贷款将于每年11月中旬发放,回执单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直接转至学生就读高校的账户,若有剩余资金将保留在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内,借款学生可在高校资助中心查看学费到账情况。借款学生需在贷款申请后及时登陆支付宝账户进行认证,完成相关操作步骤后可以将剩余资金提现作为生活费使用,支付宝使用说明可从学生在线系统首页下载查看。

4、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和本金,其中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当期利息,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偿还)。借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询本人还款计划,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

借款学生如需提前还款,可于每年1至10月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或通过县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同时将足额资金充入个人支付宝账户即可,也可以带上余额足够的银行卡到县资助中心刷pos机还款。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金额。

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国开行助学贷款数据已与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对接,借款学生违约信息将形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给未来生活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请借款学生珍惜信用,按期还款!

相关联系方式: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支付宝客服95188,万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358245136、0235823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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