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4 18:23:27 万州交巡警
我们在一些农村场镇,常常会看到一些人家占用道路摆“坝坝席”,现场宰鸡,烧炸烹煮,格外热闹,有的占了一个车道,有的甚至占用半副道路,大家只图方便、热闹,却忘了交通安全。近日,万州的冯某擅自雇人在场镇占用道路摆“坝坝席”,结果发生交通事故,两人受伤,交巡警认定冯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冯某擅自雇人占用道路摆“坝坝席”
2月10日上午10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陈家坝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面包车在辖区场镇上撞倒两名行人,致行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紧急赶到现场处置。
经查,当日上午10时许,冉某(女,45岁,万州人)驾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从周家坝出发,前往农村场镇送货。当车辆行驶至事故路段时,发现道路右侧上搭有篷子,摆放的酒席占了右边车道,于是冉某就从左边对向车道行驶,当行驶至篷子中间路段时,一个小孩熊某从篷子出来过马路,冉某避让不及,车辆刮撞到小孩后,又往左打方向,恰好苟某(女,58岁)此时也从道路左侧出来准备过马路,货车直接撞上苟某,事故致熊某、苟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车辆
冉某驾车通过人员密集路段不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降低车速行驶,遇到情况时,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交巡警依法认定冉某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根据民警调查,在事故发生地附近便有人行横道,而行人苟某、熊某在横过道路时,未走人行横道,交巡警依法认定行人苟某、熊某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冯某擅自雇人占用道路摆“坝坝席”
而冯某擅自雇人占用道路搭棚办酒席,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交巡警依法认定冯某承担本次事故次要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编 后 语
直接把酒席摆到大马路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旁边车水马龙,来往车辆,客人吃酒席也吃不安稳。交巡警提醒大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选择相对安全的区域,切不可将安全置之度外,不要将开心事变成伤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