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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消委会发布“双12”消费警示 网购促销当心价格有“诈”

2018-12-09 13:27:11 看万州

临近年底,网络大促一波接着一波。“双11”的热潮刚刚散去,紧接着又将迎来“双12”。昨日,记者从万州区消委会了解到,“双11”网购热之后,万州也迎来了网络消费投诉热,主要涉及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质量等问题。为让消费者在网络集中促销期间有更好的消费体验,12月9日,万州区消委会盘点了两大常见网购陷阱,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网络大促,要警惕商家的价格“套路”,同时做到科学理性消费。


陷阱一:明里打折,暗里抬价
“全年最低价”“限时秒杀”“全场特价优惠”“亏本回馈”……每当网购“促销战”打响前,一些促销宣传口号和预热活动便充斥着网络页面,超低折扣外加各种优惠券也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殊不知,先涨价再降价、打折,是网络大促活动中一些网店的惯用骗术。


对此,万州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提前关注价格走向,对于自己需要购买的商品,消费者可以在不同网站间横向比较,从而看出商品是否是真的优惠了。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清仓、最低价等商品更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核实优惠折扣的真实性,警惕商家存在价格欺诈。同时,要做到理性消费,不要因为折扣大而盲目购买。


陷阱二:预付定金,暗藏猫腻
记者了解到,万州区消委会通过梳理近期接到的网购消费投诉分析后发现,在网购过程中,一些商家设置了预付定金制度,以参与预定的消费者越多商品的成交价格越低来吸引消费者,使消费者在不知道最终会有多少人参加预定和最终成交价的时候预付了定金。商家同时又规定,如预付定金后在一定时期内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定金归商家。如是商家原因不发货,则只退回定金。


万州区消委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要仔细阅读购物网店所列示的购物条款,尤其是免责、免退条款的内容。如果此定金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定金合同的话,那么定金确实不能退,但是,如果卖方违约了,你可以获得双倍定金返还。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提醒:
做到货比三家 避免低价陷阱

“双12”又要来了,你是不是已经摩拳擦掌准备放肆买买买了?一边是高涨的购买热情,一边是随时可能出现的购物陷阱,网购时如何擦亮眼睛不被“坑”?
万州区消委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尽量通过更多渠道了解所购商品的质量、价格,不被虚假折扣迷惑和误导,提高对低价劣质、高价仿冒商品的防范意识,不轻信商家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


同时,要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与网店的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一旦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热线,也可以向网店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三峡都市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静
责任编辑:何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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