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6 17:24:00 阳光万州网
受理编号:216434
受理状态:已报结
诉求时间:2018-11-25
办结时限:2018-12-10
等级评价:★★★★★
家中孩子咳嗽,来五桥妇幼保健院开雾化药,想拿回家自己做雾化(因为以前在三峡医院就可以,加上家里自己有雾化机),被医生告知不可以带药出医院。后交了三次雾化费用,药钱才四五十块,但是治疗费就是18.7*3。交了钱,结果药还是可以自己拿走!感觉就是为了收取治疗费才说不准带药出医院。请问这个算不算强制消费?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万州区卫生计生委 等待部门处理
2018-11-26
万州区卫生计生委已认领该诉求
2018-11-28
万州区卫生计生委 报结
2018-12-06
阳光万州网回访复核 终审结案
2018-12-06
诉求人:
您好!您反映“妇幼保健院开雾化药,为什么不能带回家”的问题,编号216434,已通过阳光万州网转至我委,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委规划财务科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25日,患儿到万州区妇幼保健院五桥分院就诊,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家属要求只开雾化药并带药回家自行雾化治疗,而当班医护人员告知患儿家属,自行在家进行雾化治疗有医疗安全风险,且雾化治疗效果得不到保障,同时医院无法对其进行有效医疗安全监管和安全护理,无法保障患儿安全。
二、关于雾化药不能带回家的问题
雾化药不能带回家,其原因:
一是雾化药物如盐酸氨溴索、异丙托溴铵可引起痰液稀释,产生痰栓导致呼吸道阻塞引起窒息,如不及时清理气道可能造成生命危险。
二是雾化设备不同达到的治疗效果可能不一样,该院采用高频雾化设备,雾化颗粒和流量均能有效控制,能达到最佳效果。
三是雾化期间由该院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监护,发生危险能及时有效处理,保障患儿安全。
三、关于医院存在强制消费的问题
鉴于雾化治疗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为保障患者安全,该院当班医护人员将自带回家雾化治疗的医疗风险和若不同意在该院治疗可以退药及治疗费告知家属,但患儿家属没听从医护人员解释,在交纳药费和治疗费后,未告知医护人员自行带药回家。
虽然暂未发现该院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强制消费的现象,但医护质量、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在患儿雾化治疗中医疗注意事项、医疗风险等方面应给患儿家属作仔细解释与沟通,避免造成医患之间的一些疑惑、误解。我委已督促该院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医护质量。
感谢您对万州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监督!
万州区卫生计生委
2018年12月6日
万州区卫生计生委回访:2018年11月29日与患儿母亲进行电话沟通,从自行操作风险、雾化操作流量的控制、可能发生意外的监护以及疗效等方面进行了解释,患儿母亲表示对回复满意。(2018-11-26 09:5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