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7 17:42:45 阳光重庆万州版
重百万州商场强制员工加班发宣传页 方式欠妥
我是重庆百货万州商场员工的家属,自从家人在重百上班以来,商场会在每个月搞一次活动,作为一个企业的员工,线下实体店面对线上电子百货的竞争,做出一些改变是好事,但商场为控制成本,让员工上班前或下班后,到万州各大区域去发放宣传资料,一、商场利用员工休息时间没有给任何加班费用。二、有事不能参与的员工必须给柜组长缴纳20元罚款。很多员工为了工作都选择隐忍,我觉得劳动管理部门应该对这种以工作理由剥削广大劳动工作者的企业,进行处罚,现在市场竞争确实很大,有改变对大家都有好处,但不能以改变为借口,实则剥削劳动工作者。
阳光重庆内部筛选小组 2018-11-13 12:56:21
阳光重庆内部处理小组已认领该诉求 2018-11-13 15:44:50
最终审核批准分派到群工系统等待部门处理 2018-11-13 17:12:27
白岩路社区提交转办 2018-11-14 10:01:23
太白街道提交转办 2018-11-16 14:34:30
万州区指挥中心提交转办 2018-11-19 10:51:42
万州区人力社保局报结 2018-11-27 09:59:45
阳光重庆回访复核,终审结案。 2018-11-27 16:24:07
回复单位: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诉求人:您好!您通过群工系统反映问题的来信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已责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处理,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的规定,公司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时间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且应当支付加班费或者安排补休。同时,公司不能以员工未加班给予现金处罚。我支队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了解核实了相关情况,公司方面表示的确存在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1个小时的情况,但并未存在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情况,同时公司近期将就加班的问题进行整改。
如您还需帮助,可与我们联系。(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心连心广场社保中心后楼一楼举报投诉接待大厅;电话:58236991)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