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万州交巡警
近日,重百商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倒,肇事司机逃逸。交巡警迅速展开查缉工作,9月14日,民警在山湾支路铁路桥下成功抓捕肇事司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9月11日上午9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行人被一辆无牌红色三轮摩托车撞倒,肇事司机驾车逃逸。接警后,高笋塘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察,并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民警深挖细查,肇事司机被成功抓捕
侦破交通肇事逃逸贵在神速,办案民警随即调取了事故发生地周边的监控视频,并对周围群众进行调查走访。但是由于肇事车辆无牌且事发地正好处于监控镜头盲区,再加上驾驶员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逃逸时有意避开监控镜头从小路巷道逃窜,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办案民警拓展调查深度,通过事故时间、车辆的外部特征等有限线索进一步扩大调查走访的筛选范围。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排查大量监控视频,最终锁定一辆收废品的三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9月14日上午,办案民警在山湾支路铁路桥下成功抓获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经调查确定为肇事逃逸者。
无牌无证驾车肇事,怕担责任逃逸
肇事司机姓杜,男,36岁,万州人。据杜某交代,9月11日上午,他驾驶着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准备到白岩路重百收点废品。由于当天早上吃了感冒药,脑袋昏昏沉沉的,当他准备由三阳开泰右转进入白岩路时,观察不足,撞倒行人曾女士。
事故发生后,杜某怕赔不起钱,又怕自己无牌无证受到处罚,便驾车逃逸。为了躲避调查,杜某将肇事三轮车开回农村老家进行藏匿,然后回到家中开着另外一辆三轮车继续收废品,直到被民警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普法时间:肇事逃逸后果更严重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肇事逃逸。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按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信息发布丨万州交巡警
责任编辑丨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