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9 10:54:00 阳光万州网
受理编号:216320
受理状态:已报结
诉求时间:2018-11-06
办结时限:2018-11-13
等级评价:★★★★
未来城1期已于去年通知接房,也已办完交房的各类手续,但我还未装修入住。前几天收到物业的交费信息,要我缴纳2017.7.1至2019.6.30的物管费,而且我近两年没有打算入住的计划,像这种接房未入住的情况该怎样缴纳物管费?是否有相关政策标准可依?车位情况也差不多,开发商交给业主了,但有部分业主未使用,车位管理费该怎样交?
万州区发改委已认领该诉求
2018-11-06
万州区发改委 请求退回派件中心
2018-11-07
阳光万州网审核 万州区发改委 的退件申请未通过
2018-11-07
万州区发改委 报结
2018-11-09
阳光万州网回访复核 终审结案
2018-11-09
黄鹏:
您好,您于2018年11月6日在《阳光万州网》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未来城一、二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在区房屋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按《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提供三级标准服务,有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65元/平方米·月,实行一费制(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费除外)。物业服务企业已到万州区物价检查所办理了明码标价监制手续。
物业服务费用按月收取,经与业主合同约定预收的,从其约定。
联系电话:5822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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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2018年11月9日
万州区发改委回访:经详细政策解释,反映人表示理解。(2018-11-06 14: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