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10:54:34 万州区余家镇人民政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余家镇将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户籍地在余家镇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人员,包括: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役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包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集中采集地及时间
(一)集中采集点:余家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二)采集时间:以接到各村居干部通知时间为准
(三)户籍属余家镇但在外地居住或务工的对象可在2018年12月10日前内返回余家镇采集信息。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
2.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3.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5.立功受奖证件;
6.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注意事项
1.请相关对象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的原件,原件要扫描采集。原件遗失的,请立即到相关部门补办或出具有效证明。
2.不便回乡的对象,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需要提交资料与上述相同,但代办人须携带对象资料的原件办理。同时需要一张对象近期电子件免冠照片。
政策咨询
周启芸:15123522947
郭延军:13635370089
责任编辑:谭元春
本期编辑:叶青青 本期校对:张耀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