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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起将采集你们的信息

2018-10-01 三峡都市报

近日,记者获悉,从10月8日起,万州将集中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为何采集

全面摸清万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采集对象

据了解,此次采集对象包括以下12类人员:

军队转业干部

退役士兵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

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

复员军人

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残疾军人

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病故军人遗属

(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

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需要材料

凡符合信息采集对象的,需主动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原件:

身份证

户口本

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立功受奖证件以及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特别

提醒

此次信息采集只为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底数,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需主动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集中采集申报。

记者 李成敏

延伸阅读:
  1. 8日起将采集你们的信息 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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