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29 08:36:16 来源:万州时报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山区道路行车,谨慎观察规范驾驶,是保障安全的必要前提,尤其是行经弯道路段时,车辆离心力加大,若处置不当极易引发事故。近日,万州就有一辆摩托车在行经弯道路段时,撞上了对向来车。
当天18时25分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新田公巡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G211国道1497公里700米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和一辆小货车相撞,两车受损,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大队民警立刻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交巡警通过调取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的惊险瞬间。经查,事故当天,罗某某(男,53岁)驾驶车牌号为渝F8F***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G211国道由新田向五桥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一弯道路段时,因罗某某没有提前减速慢行,加上路面有点湿滑,导致摩托车方向失控,径直朝着对向车道驶去。恰好这时对向车道驶来一辆轻型货车,罗某某避让不及瞬间就和小货车撞在了一起,事故导致罗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当事人罗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罗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