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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实线”在路面上就如同一面墙,任何车辆都不可压线或跨越行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司机喜欢耍“小聪明”,对道路上的实线“视而不见”,为图一时方便跨实线变道、转弯、掉头。这不,近日就有司机因贪图方便,跨双黄实线转弯而发生了交通事故。

2024-2-23 09:47:52 来源:万州时报

事故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双实线”在路面上就如同一面墙,任何车辆都不可压线或跨越行驶。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司机喜欢耍“小聪明”,对道路上的实线“视而不见”,为图一时方便跨实线变道、转弯、掉头。这不,近日就有司机因贪图方便,跨双黄实线转弯而发生了交通事故。

当日11时02分许,万州区龙驹镇龙腾大道0公里7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红色小轿车和一辆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白色小轿车上的四名乘客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民警调取了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通过视频画面看到,事故发生前,一辆号牌为渝A0T***的红色小轿车在龙腾大道一路口处右转往恒合方向行驶时,突然向左变更车道并跨越双黄实线,穿过排队等候车辆之间的缝隙驶入对向车道,此时一辆白色小轿车正好从对向车道驶来,两车瞬间就撞在了一起。

事故发生时,红色小轿车前方并无车辆,道路视线也很开阔,这车怎么就开到对向去了呢?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这并不是客观原因造成,而是驾驶员“故意”为之。

该车驾驶人姓黄(女,31岁)。事故当天,黄某某开车前往灯塔村。按规定,黄某某本应该沿事发路口继续向前行驶至可掉头的地方掉头,但黄某某想着进村的岔路口就在马路对面,就想抄近路,于是便忽略交通安全直接越过双黄实线往岔路口开过去,没想到,正好对向有车行驶而来,避让不及发生碰撞。其实,允许掉头的路口离事故地点不过十来米的距离,如果黄某某当时不图那一点“小便利”,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黄某某驾驶机动车跨越双黄实线转弯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交巡警依法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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