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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记者从市二中法院获悉,辖区巫溪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执结一起厂房及场地腾退案件,为当地重点工程白马大道的顺利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3-09-22 9:40:24 来源:三峡都市报

执行和解。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郑宗学 向存丹 文/图)9月21日,记者从市二中法院获悉,辖区巫溪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刚柔并济执结一起厂房及场地腾退案件,为当地重点工程白马大道的顺利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介绍,原告巫溪县某资产运营公司与被告巫溪县某农副产品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经巫溪法院于2022年5月5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协议,被告巫溪县某农副产品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厂房和场地交付给原告巫溪县某资产运营公司,并向原告支付租金3万元。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2022年10月24日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巫溪县某资产运营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依法向巫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在被腾退的厂房内张贴了强制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仍无视强制执行公告,拒不腾退。

为妥善解决该案,承办法官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坚持能动司法,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听取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心声,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对租赁的厂房进行过改建、扩建以及响应政府关于新城建设而停止经营等原因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要求申请执行人给予补偿。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耐心细致地与当事人双方沟通,苦口婆心做双方工作,化解当事人心结误会,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人补偿因腾退产生的搬运费及寄存费用10万元,到账次日被执行人便将其占用的厂房和场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工作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法官称,腾退房屋向来是执行案件中的“硬骨头”,且此案件的执行还涉及到重点工程白马大道的建设。在此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始终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刚柔并济,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兼顾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让被执行人切实体会到法律的温度与力度,最终愿意履行义务,主动腾房,促成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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