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帖

近日,G348国道道路中央出现一大堆货物,是何情况?原来是一驾驶人从客车上卸货时,为了节省时间,便直接将货物堆放在了道路中间。而他这种行为不仅危险还违法,庆幸交巡警巡逻至此发现,及时处置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23-07-20 9:22:58 来源:三峡都市报

货物直接堆在道路中间。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近日,G348国道道路中央出现一大堆货物,是何情况?原来是一驾驶人从客车上卸货时,为了节省时间,便直接将货物堆放在了道路中间。而他这种行为不仅危险还违法,庆幸交巡警巡逻至此发现,及时处置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工作,当民警巡逻至G348国道小周加油站路段时,发现道路中间摆放着一堆货物,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见此情景,民警立即下车查看。民警下车后发现,道路边停放着一辆三轮车,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某正是道路中间那堆货物的主人。李某某正忙着将道路中央的货物往路边的三轮车上搬。为消除安全隐患,民警来不及细问立即帮着李某某将货物搬到三轮车上,恢复道路畅通。

随后,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调查询问。据李某某陈述,当天他托朋友给自己带来一些货物,朋友将货物放在客运车辆上,客车到达后李某某自己去取货。当天10时25分左右,客车准时到达,李某某也早就等在约定地点准备卸货,李某某说他担心耽误客车司机时间,卸货时便直接将货物堆放在了道路中间,李某某想着自己只是临时堆放一会儿,应该不会影响道路交通,并没有考虑太多。

随后,民警现场对李某某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在车行道上随意堆放货物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随意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属于违法行为。李某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再为了图一时方便而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在此,交巡警提醒:非法占用道路隐患大,发生事故要担责。请广大群众切勿贪图方便,非法占用道路,自觉维护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

延伸阅读:
  1. 2023年06月28日
    6月27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曝光两起典型道
  2. 2023年05月05日
    连日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对辖区客货
  3. 2022年12月15日
    近日上午,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综
  4. 2022年12月05日
    近日,交巡警在工作中精准查获一起驾驶报废机动车上

万州最新资讯,尽在精品万州。

Copyright © 2012-2022 精品万州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