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5 8:22:37 来源:三峡都市报
约谈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都大队对辖区客货车辆交通违法情况进行梳理,针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等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2023年1月11日,驾驶人陈某某驾驶渝A62***大客车超员载客20%以上未达50%,被交巡警查获;2023年3月21日,驾驶人罗某某驾驶渝A6S***小客车超员载客20%以上未达50%,被交巡警查获;2023年4月3日,驾驶人钟某某驾驶渝A31***超员载客50%以上,被交巡警查获。目前,钟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调查,三名驾驶人均为同一家客运企业员工。为杜绝超员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近日,龙都大队民警约谈了该客运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强化企业交通安全教育。企业负责人也认识到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存在疏漏,表示今后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超员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切实做好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为万州人民提供安全、便捷的交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因此,民警依法对该客运企业负责人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在此,交巡警提醒:车辆超员会导致车辆总质量增大,对车辆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稳定性等各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易导致事故发生,同时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交巡警将加大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拒绝乘坐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