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5 10:43:51 来源:三峡都市报
被查获的报废摩托车。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近日,交巡警在工作中精准查获一起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11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收到警情指令:一辆车牌号为渝FDW***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交通违法嫌疑。收到指令后,民警在G318国道分水镇社保所路段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查,驾驶人姓陈,男,67岁。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你这辆车都报废了,怎么还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都有问题。”民警对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
陈某某十分震惊地表示,他知道这辆车没得保险,本以为交巡警将他拦下是要处罚他没有买保险的事儿,不曾想这辆车竟然是辆报废车。
民警告知陈某某,他驾驶的这辆车已超过三个年审周期没有参加年审。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面对民警的告知和讲解,陈某某后悔不已。他告诉民警,这辆摩托车是他今年4月份花700元钱买的二手车,当时认为车况好,心想自己很少骑,就没有买保险,也没想到是报废车,这次临时开出来,就被交巡警拦截了。
陈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两项违法行为,交巡警依法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1240元。同时,陈某某所驾驶的车辆也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收缴强制报废。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巡警在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农村地区开展面包车、低速电动车和两、三轮摩托车集中整治,严查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在此,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证驾驶、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超员驾驶、驾驶报废车上路,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纪守法,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