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1 8:42:37 来源:三峡都市报
查处现场。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员需要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才能上路行驶。可总有人心存侥幸,最终难逃法网。昨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曝光两起摩托车典型违法案例,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务必知敬畏、守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案例一
正在考证,女子驾车上路练车被查
“正在考驾驶证,想着车已经买了,正好练手……”近日,交巡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问其原因,驾驶员竟然如此回答。
当天,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民警在太安镇场镇口设置检查点,开展两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10时许,一辆号牌为渝DRP***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载着3人朝着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你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面对民警的检查,驾驶员李某某(女,27岁)却告诉民警,她还未申领到摩托车驾驶证,目前正在参加考试,因为车已经买好了,想着趁赶场正好骑出来练练手,没想到出来就被交巡警查获。
“你无证驾驶还超员,是极其危险的,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受伤害的不仅是他人,更是你自己,还有你的家庭。”民警对李某某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宣传教育。李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民警依法对李某某“驾驶摩托车超过额定乘员、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准驾不符,男子心存侥幸上路遭查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分水公巡大队在辖区执法服务站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9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渝F38***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朝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检查,摩托车驾驶人支支吾吾地回答说自己有证件,但却迟迟不愿意出示,于是民警对驾驶人及车辆做了进一步调查。
经查,驾驶人姓谭,持有C1驾照,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属于准驾不符。据谭某陈述,该摩托车是其父亲购买的,但其父亲外出务工没有在家,该车平时属于闲置状态。谭某于去年9月取得C1驾驶证,目前尚在实习期,没有办法增驾摩托车驾驶证。尽管如此,谭某为了一时出行方便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骑着摩托车上路行驶,“我心想车辆证件都是齐全的,以为没什么问题”被民警查获后,谭某后悔地说道。
谭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路行驶,交巡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记9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