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3 8:39:03 来源:三峡都市报
市民看车、购车。(资料图)
本版讯 (记者 汪佳 通讯员 谭远康 文/图)购车即可享受最高3000元补贴!3月22日,记者从万州区商务委获悉,为更好适应当前汽车消费市场形势,加大政策激励引导力度,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或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的,最高每辆给予3000元补贴。
区商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要求,万州市民购车同样享受此政策,并按照“先购先补”的原则予以支持,全市补贴政策资金规模为3000万元,资金兑付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具体补贴范围包括,对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20日0时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期间,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或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的,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值得注意的是,自然人车主于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3月19日24时期间购车的,仍按《关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的通知》规定执行,售卖转让或报废注销了登记在本人名下6个月以上的旧乘用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且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完善上户手续,申报期内按程序成功申报并经审查要件齐全属实的,购买裸车价10万元以下的每辆给予1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购买裸车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每辆给予3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卡上。
记者打探到,从3月20日起,不再实行旧车置换,直接对消费者购买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和燃油车)给予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总额、补贴标准及方式、申报渠道及程序不变,申报材料相应减少旧车置换方面的资料,市民可自行登录“重庆市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活动”小程序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