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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万州区百安港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家、菜农忙碌着搬运各种蔬菜。

2023-01-31 9:34:30 来源:三峡都市报

执法人员在药房检查。

本报讯 (记者 李静 文/图)昨日,记者从万州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市场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价格有序。连日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重点行业及重点领域,以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违法三方面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全覆盖检查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

据了解,在此次检查中,市场监管部门以涉疫物资生产批发企业、原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药店、诊所、网络平台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对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的全覆盖检查、全链条执法。

针对价格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价格;是否存在虽未提高涉疫物资或原辅材料销售价格,但大幅提高运输配送费用或者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是否存在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商品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是否存在囤积居奇,导致涉疫物资供不应求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是否存在串通涉疫物资价格的违法行为。

在产品质量方面,主要检查医疗器械注册人和生产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产品上市放行规程,并对医疗器械生产过程记录和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审核;是否随意变更、增加生产地址,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编制说明书和标签。同时,还着重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是否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等。此次,还着重检查网络销售经营者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展示许可证件、有关资质的;是否违反《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是否存在制售假劣药品,假冒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等。

在不正当竞争方面,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对商品性能、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否擅自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字号等相同或近似的商业标识,误导消费者,损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否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否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排名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立案查处11件涉疫违法案件

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经营主体3200户次,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1200余份,排查涉疫违法线索24条,督促下架网络交易违规信息4条,立案查处涉疫违法案件11件。

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防疫相关药品及物资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严查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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