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03 9:25:22 来源:三峡都市报
事发时的监控视频。
本报讯 (记者 付馨瑶 通讯员 张勇 文/图)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线”,也是驾驶人的警惕线。驾车经过斑马线时礼让行人,是文明行为,也是法律义务。然而,个别驾驶员仍然我行我素,在斑马线上与行人争先抢行,事故也就随之发生了。
近日15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渝B77***的小型客车,沿沙龙路行驶至沙龙路一段慈云寺人行横道处时,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周某某撞倒,导致周某某受伤。
当事人李某某驾驶车辆上路行驶遇行人横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行人周某某无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过错行为。
交巡警依法认定李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李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此起事故暴露出部分驾驶员驾驶车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礼让的意识薄弱。肇事路段道路宽阔,视线良好,若肇事车辆行驶至斑马线处时,有减速礼让的意识,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在此,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开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慢行、礼让,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