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5 9:08:03 来源:三峡都市报
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 (记者 程蕾 通讯员 陈枭君 文/图)自“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万州公安连续作战、强力推进、精准研判、捷报频传。近日,双河口派出所便抓获两名利用群众贪小便宜的心理,拉人进群为诈骗分子“吸粉引流”、为犯罪团伙实施诈骗行为铺路的犯罪嫌疑人。
日前,市民袁某某、谈某先后前往万州区双河口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好友支某拉进一陌生微信群领红包,接着又被诱导扫码进另一微信群(原微信群解散)。在尝到对方给的“甜头”后,又被循循引诱至“郎琴传媒”“星光传媒”APP上,最后以刷电影票冲量的“刷单诈骗”方式分别被骗19万余元、4万余元。
接到报案后,双河口派出所高度重视,由于两起案件诈骗方式如出一辙,警方立即对两案进行串并、分析研判。
由于两人是被同一微信好友支某拉进群,办案民警首先找到支某,经对她详细询问得知,支某于头天从王家坡菜市场经过时,看到有人在路边吆喝“微信扫码、免费领纸”,遂在蝇头小利的驱使下,前去领取了卫生纸,随后不仅在对方指导下自己扫码进群,还将两位微信好友袁某某和谈某也拉进了群,并导致两名受害人次日便遭遇了诈骗分子的精准诈骗,共计损失金额24万余元。
弄清事情经过后,办案民警迅速调取当天案发时段王家坡菜市场的周边监控进行查看,很快就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为龚某某、宋某某,两人为夫妻关系。
随后,经警方连续多日持续追踪,终于在位于国本路一居民房内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宋某某以免费领取卫生纸为诱饵,在明知从其上家获得的微信群二维码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前提下,依然为了获取利益,而向不特定群众推广微信群二维码,诱骗群众在通过扫码进入微信群后邀请更多微信好友进入该违法犯罪活动群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活动的通讯群组,已涉嫌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诈骗分子在农贸市场、小区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用赠送小礼品的方式吸引群众,以“进群领红包”“扫码进群领福利”等为诱饵诱骗群众扫码进新微信群,并在群内以兼职刷单、投资理财赚钱等方式,诱骗群众点击不明网址下载指定APP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天上不会掉馅饼,但会掉陷阱。“扫码获礼”多是诈骗,广大市民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非但自己莫信莫扫,更莫为蝇头小利而拉他人进群,从而沦为为诈骗分子“吸粉引流”的帮凶而触犯刑律。
夫妻俩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遭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