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9:40:02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胡家兴 通讯员 胡龙)近日,一辆轿车在高速公路行驶,瞬时速度竟然达到192公里/小时,涉嫌严重超速,被前方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事发当天,执勤民警在G69银百高速赵家至谭家路段开展专项整治时,接到前方测速数据显示有辆轿车跑得很快,达到192公里/小时,立即引起在场民警警觉,部署警力,最终在谭家收费站检查点将其拦下。
面对证据,驾驶员杨某对超速违法行为事实直认不讳。民警将杨某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民警调查了解,驾驶员杨某驾车从开州出发准备到大进去办事,由于事情紧急赶时间,就超速行驶开了“飞车”。
民警对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宣讲了严重超速的危害性,杨某通过现场民警的批评教育认识到错误,也对自己行为感到后怕。
杨某的严重超速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之规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重庆交巡警提醒:“欲速则不达”,高速公路行车要控制车速,切勿超速行驶,防止引发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