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8 9:29:54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向存丹 肖志涓)如今,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不少人都有意愿办理一张大额度消费卡以备急用,但办理这样的卡前提是个人征信无问题。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发现其中有机可寻,便抛出“无需征信”办理大额度消费卡的诱饵诈骗钱财。近日,市二中法院公布了一起此类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市民切莫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被告人明某某、赵某某、曾某某分别出资成立合肥银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绫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先后组织其余14名被告人通过电话、微信等以“无需征信”为幌子招揽客户办理北银创投大额度消费卡,并谎称消费卡具有购物、变现、贷款、免息等功能,诱骗被害人缴纳0.25万元至1.25万元不等的制卡费、服务费。在此期间,明某某、赵某某等10人骗取192名被害人共计57.85万元,曾某某等7人骗取161名被害人共计61.8万元。案发后,明某某、赵某某、曾某某等17人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
城口县人民法院一审后,以明某某、赵某某、曾某某等十七名被告人犯诈骗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具有的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分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至8000元不等的罚金。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称,司法实践中,此类以办理具有购物、变现、贷款、免息等功能大额度消费卡为诱饵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其实这类诈骗手段并不高明,犯罪分子以“无需征信”为名,诱骗被害人缴纳制卡费、服务费,办理大额度消费卡,受骗群众由于缺乏防骗意识,从而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本案警示,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各类办理银行卡、信用卡、消费卡的推荐广告,办理银行卡、信用卡、消费卡时,应到正规机构通过正规手续办理,切莫轻易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