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8 9:38:03 来源:三峡都市报
事发现场。
本报讯 (记者 钟伟 通讯员 邓放 文/图)近日8时许,天空下着小雨,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万州大队民警在路面开展日常巡逻,至G42沪蓉高速进城方向k1497+037km(菜梯子大桥)时,发现一辆正在燃烧的白色轿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有几人站在车辆后方不远处。
民警当即停车,一人摆放锥标示警,一人拿出灭火器赶去灭火,并让后方的人待在安全地带。
随后,民警一边用车载灭火器灭火,一边通知消防增援,同时对该路段进行临时管制,防止燃烧车辆发生爆炸造成次生事故。民警将火扑灭并确认安全后,解除该路段管制,恢复高速正常通行。
经调查,该车由云阳收费站上道往重庆方向行驶,行驶至菜梯子大桥时发现车辆开始冒烟,随即将车停于应急车道内,车上人员立即下车,转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随后车辆开始剧烈燃烧。这次突发情况,得于驾驶员处理得当,并未有人员受伤。
重庆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及乘客朋友:夏季是车辆自燃的高峰期间。天气逐渐升温,车辆发生自燃的概率和风险增大,因此,驾驶员出行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线路,不要私自加装原车之外的电器,车内备好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保障出行安全。在高速上出现突发情况时,应立即将车停于应急车道内,在安全的前提下摆放标志警示后方来车,人员及时转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并拨打112、110、119或其他救援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