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残联发布了《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异地办理,申请人可在经常居住地向当地县级残联提出办理申请。
《规范》指出,申请人除提交县级残联要求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以残疾人证办理为例,申请人按照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要求到指定的残疾评定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进行残疾评定,该残疾评定结论,户籍地残联应予以认可。经常居住地县级残联要一次性告知残疾人证“跨省通办”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避免申请人多次跑、往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