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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夜用鞭炮炸鱼 不料上岸就被民警抓: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抓获邓某、魏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2022-03-15 9:57:48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程蕾 通讯员 冯劲博)近日,万州区公安局龙驹派出所在夜巡中查处一起非法捕捞违法案件,抓获邓某、魏某两名犯罪嫌疑人。

当晚,龙驹派出所副所长陈明飞带队在辖区进行夜间巡逻防控,当巡逻至龙驹镇腾龙广场时,从附近龙驹河方向传来几声时而响亮、时而沉闷、断断续续的鞭炮声,当即引起陈明飞的注意。

“莫不是有人趁夜在炸鱼?”想到这儿,一行人迅速循声赶往河边查看究竟,果然发现有人正用鞭炮炸鱼。

经过警方对现场综合分析后,迅速研判出嫌疑人最有可能经过的路线,并随即制定了周密的蹲守、围追方案,以防嫌疑人逃跑和销毁关键的渔获证据。

接着,民警各就各位,等待嫌疑人自投罗网。20多分钟后,两人果真如民警所料,捕捞返回岸上后,踏进了预设的“伏击圈”。

“动手!”见抓捕时机成熟,陈明飞当机立断、一声令下,几名民警顷刻间冲到两人面前亮明身份,顺利将其控制住,并现场查获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随后,民警又来到涉案水域,经过一番仔细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河中仍存留有爆炸物的残骸。为固定证据,民警脱掉外套,下到河里提取物证,在数小时的现场勘查后,终于还原了整个炸鱼过程。而到案后的嫌疑人邓某、魏某,也对自己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鞭炮炸鱼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查明,邓某与魏某贪图乐趣,最初抱着玩一玩的心态,在长江二级支流龙驹河边丢鞭炮炸着玩,后逐渐演变为将鞭炮点燃后丢进河水里炸点渔获物,以便带回家享用美食或饲养宠物猫。

“此外,我们在后期侦查中发现,涉案水域龙驹河边还存在部分漂浮的渔获,经民警和嫌疑人共同辨认,此类渔获均是被邓某和魏某用鞭炮炸晕炸死的。”陈明飞称。

目前,邓某和魏某因严重破坏长江支流水域生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针对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现象,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特别是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实施非法捕捞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一定要坚守底线,不要心存侥幸,贪图一时之利而以身试法,否则将后悔莫及;同时也呼吁大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我们的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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