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0 9:54:31 来源:万州政法
2021年11月10日,万州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公安局、大周镇对勇救落水妇女的大周镇村民宋伦雪予以表彰,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奖金。
2 021年7月8日上午8时许,万州区大周镇宋家村7组村民谭某到本组村民熊某家的鱼塘边洗脚时,不慎跌落深约2米的鱼塘并呼救,住在附近的同组村民宋伦雪听到呼救声紧急赶到,不顾个人安危,立即跳进鱼塘对谭某开展施救。 下水后,因谭某紧紧抱住宋伦雪不停挣扎,限制了宋伦雪的施救行动,导致两人连续呛水,并滑向鱼塘深处,形势危急,但宋伦雪仍然拼命将谭某往塘边推挪。 随后,闻讯赶来的其他村民用竹竿将二人拉向塘边,谭某成功得救,宋伦雪却因呛水太多昏迷,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康复出院。
宋伦雪的救人行为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经有关单位评审认定,宋伦雪在不负有法定职责和特定义务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救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突出,应予弘扬和表彰。按照《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决定对宋伦雪见义勇为行为给予表彰奖励,以资鼓励。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向宋伦雪学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沈毅表示。通过对宋伦雪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鼓励广大公民见义勇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激发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