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23:55:14 来源:万州政务服务
  一、房源情况
  二、保障对象   
区本级城区公租房面向 在万州城区稳定工作和居住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其租金根据承租人的收入状况确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限制标准且户籍在万州城区内的城市居民,可享受廉租金(现标准为0.65元/平方米/月),高于该限制标准或户籍为城区外的,则执行普通租金。
  (一)普通租金公租房保障对象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万州城区 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   
3、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4、在万州城区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5、人均月收入不超过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4500元,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5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优抚对象、全国及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可不受收入限制;   
6、直系亲属在万州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二)廉租金公租房保障对象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户籍在万州城区且 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   
3、符合区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不不高于840元;   
4、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直系亲属在万州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三、申请时间方式地点   
(一)申请时间     本批次申请受理时间为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5日(周末、节假日不办理) 。
(二)申请方式   公租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等方式申请。   
1.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2.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万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符合集中供养的民政救助对象不能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人。   
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地点    1 .普遍租金公租房申请人: 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审核配租科(万州区北山大道1399号,枇杷坪公租房服务大厅,16路公交车始发站往桑树坪方向50米)提交申请。    2. 廉租金公租房(廉租房)申请人: 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指定窗口申请,经属地街道办事处初审合格后统一送区房管中心组织复审。
四、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根据居住、婚姻、就业等情况分别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特别提示★
1.公租房申请资料只能由申请人本人领取和提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办;
2.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轻信传言上当受骗;
3.依法严厉打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租房租住资格的行为;
4.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欢迎广大市民实名举报涉及公租房分配使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供线索,举报投诉电话:023-58619057 。
(根据万州房管中心提供材料整理)
温馨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行政许可事项应在区级政务服务大厅(含分中心)办理,如遇仍要求到部门单位科室办理的,属于违规行为,欢迎拨打监督投诉电话: 023-58961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