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6 13:17:50 来源:三峡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向贵平 通讯员 吴敏 向存丹)开州一对年轻夫妻因感情裂痕闹上法庭离婚,经法官调解无果后,丈夫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近日,开州区人民法院温泉法庭签发了首张针对男性的人身保护令,打破了群众认为婚姻关系中只有男性会对女性施暴的印象。
据介绍,2021年9月7日一早,王丽(化名)与李帅(化名)在法庭门口拉扯,李帅高喊“你松开我!”,王丽则死死拽住李帅的手臂低声哽咽道“我不准你离婚”。值班法警见状,迅速将二人分离。经了解,二人是来参加离婚纠纷的第一次庭审,李帅为原告,王丽为被告。
庭审中,李帅痛斥王丽对其进行骚扰、殴打的行径。二人于2021年1月相识后迅速建立恋爱关系,4月订婚,更选在5月21日这个充满美好寓意的日子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不久,小两口便为了彩礼、房产是否要添加女方姓名、债务承担等事宜产生纠纷,感情出现裂痕。2021年6月29日,王丽疑似怀孕,而李帅因拒绝陪护其前往医院,王丽遂前往李帅公司与其辩驳,情绪激动之下,王丽当着李帅众多的同事面前给了他重重一耳光,让李帅觉得很没面子。李帅随后报警,经民警劝解,二人和解。后双方关系持续未能改善,更因婆媳关系不断恶化,男方一气之下将女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张森耐心听取双方意见,总结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遇到的问题,悉心劝导,因李帅执意要求离婚,调解工作陷入僵局。当李帅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要求王丽不得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时,王丽显得异常激动,泪珠一颗颗往下掉,“法官,我知道我做错了,我就是太激动了,我不是故意的”。
随后,法庭经依法审查,认为李帅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作出禁止王丽对李帅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身保护令。
承办法官称,家暴不是家务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不仅保护已婚女性,还保护男性、老人、未成年人等。监护、寄养、同居、离异等关系的人员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是一纸文书,它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同时法官提醒,当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及时向居(村)委员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治疗伤情,保证自身人身安全,保存各种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和伤害后果的证据并完整提供给法院,有助办案法官能够快速、顺利地作出民事裁定,及时维护受害者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家庭成员之间互助友爱,遇事勤沟通,切不可武力解决问题。
(原标题:开州一男子遭遇家暴 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