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9-10 8:24:11 来源:万州交巡警
众所周知
皮卡车货厢是不能载人的
但有人无视安危
为图方便我行我素
万一行驶途中有个闪失
后果不堪设想
......
0 19月5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交通指挥室在视频巡查时发现: 18时28分许,一辆车牌为渝A30***的银色皮卡车沿318国道从长滩往长岭方向行驶,皮卡车涉嫌违法载人。 通过监控画面看到,皮卡车车斗内载着乘客,十分危险。
随后,交巡警支队白羊公巡大队进行了核查。经查,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实际载客10人,车斗内违规装载了5人。该车驾驶人姓袁,袁某某承认了当时的违法事实。
据袁某某陈述,其拉载的是长滩某工地做活的工人,当时已经下午6点多,心想是下班时间,不会被交巡警查到,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皮卡车拉载工人们一起回长岭。
“货车的车斗是装载货物所用,用来载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极度不负责任。”民警对袁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袁某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绝不再犯,自觉做一个文明守法的交通参与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袁某某因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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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交巡警支队天城公巡大队在“数字警务室”视频巡查时,也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9月8号凌晨5时许,一辆车牌号为渝D6U***的皮卡车从小周往熊家方向行驶,车斗上载着三名头戴安全帽的工人。
经查,该车驾驶员姓伍。据伍某某陈述,当时驾驶室坐不下了,剩余的工人就坐到了后面的车斗上。“货箱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急刹或者转弯的话,货箱的乘客将直接被甩出去,极易发生严重伤害。”民警以案说法,指出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伍某某因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编后 语:
近年来,因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的一些采集场或工地,大家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用货车违规搭乘转运工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当前,随着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及“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不断推进,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加强路面巡逻管控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科技强警,采用各类电子设备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在此,交巡警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货车请千万不要违规载客,也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乘坐货车车厢,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将自己置身在危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