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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央视新闻频道 《法治在线》 、央视财经频道《 经济信息联 播 》分别播出节目《鸣笛“鸣”出的官司》 《鸣笛“鸣”出的事故》 ,该节目由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拍摄而成。

2021-8-27 0:06:14 来源:重庆万州法院、湖北电视台官方微博

8月25日,央视新闻频道 《法治在线》 、央视财经频道《 经济信息联 播 》分别播出节目《鸣笛“鸣”出的官司》 《鸣笛“鸣”出的事故》 ,该节目由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拍摄而成。

汽车突然鸣笛

路边老人突然倒地

两个突然之间是有所关联

还是纯属偶然

一份交警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

先后两次作出的司法鉴定

谁能帮他们还原事实真相?



案情简介 一声气喇叭

一位老人早晨在路边散步,因为突然受到一声气喇叭的惊吓而倒地身亡,家属认为,摁喇叭的司机存在重大过错,随即将相关人员告上法庭,索赔34万余元。


矛盾尖锐

原告是去世老人的妻子石某,石某认为由于当时车辆喇叭超出了正常音量,导致自己丈夫受惊吓倒地死亡, 鸣笛驾驶员张某受利 川市谋道镇村建中心委托在事发道路进行作业,因此石某将驾驶员张某、谋 道镇村建中心以及保险公司告到万州区法院,并认为驾驶员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被告驾驶员张某认为,老人倒地死亡是由于自身的基础病病发导致,自己只是碰巧摁了声喇叭,老人死亡与自己摁喇叭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并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只是出具了一个情况说明。情况说明显示,无法确定喇叭音量分贝,老人的倒地与车辆的喇叭声有无因果关系也无法确定。双方为此矛盾尖锐。


现场勘查

为了查清事实真相, 开庭前,法官专程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驾驶员张某鸣笛地方是禁鸣区,无论其鸣笛的原因以及鸣笛分贝大小,被告驾驶员张某在禁鸣路段鸣笛,已经是构成了违法行为。


两次鉴定

为了证明张某驾车时的鸣笛行为与老人倒地死亡之间的关系,原告石某出具了重庆市万州区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书,鉴定意见为老人死亡与驾驶员摁喇叭存在因果关系。



驾驶员张某以未参与鉴定为由提出质疑,请求由法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重新鉴定。最终,鉴定认为被告驾驶员张某的鸣笛行为是老人倒地后死亡的诱发因素,二者具有因果关系。 法院依法对第二份鉴定予以认可采信。 


法院判决

交通事故的损失应在某保险公司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认定责任比例为由被告驾驶员张某承担15% 、被告谋道镇村建中心承担5%, 被告三方共计赔偿15万余元 。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管君茹 :赔偿的责任比例,也是法院考虑到原告自身疾病比较重。原告的疾病和体质导致他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产生这样的后果。如果法院对驾驶员科以更重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法官说法

作为一名司机,在汽车的驾驶过程中,鸣笛应符合《交通安全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范,尤其是禁鸣区遇到非机动车、年长或年幼行人时,应主动让行,切勿急促、鸣笛,以免对方受到惊吓,导致意外事故发生。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禁鸣区鸣喇叭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道德的行为,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文明驾驶,营造一种文明良好的环境,助推社会文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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