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22 10:11:16 万州交巡警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A、B类驾驶人进行了集中清理清查。据最新统计,目前万州持A、B型驾驶证的驾驶人中,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满分未学习的驾驶人共计1012名(名单详见文末) 。 请这1012名驾驶人及时前往交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A、B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A、B型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PS:以下两种情况也会被降级: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不得驾驶车辆上路,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
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将被降级。如未在规定时间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法律、法规学习,并到车辆管理所参加满分考试,其驾驶证还将被停止使用!
请下列驾驶人尽快办理驾驶证相关业务
(如已办理可忽略不计)